楼主: qin4126

波兰男友让我打掉孩子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0-8-26 01: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6# jacinta


    顶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6 01: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madbird


    顶一下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6 01: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波兰男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6 13: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女孩买单不买单的事都能上升到整个民族霸气的程度~~~搞到好像以后出门让男人买单有点有辱自身民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26 13: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胞们,我感谢你们对我事情的关注,我是一个平时不太爱上网的人,何况我现在有身孕,要避免电脑辐射.
看了大家对我的事的如此不同论点,我只是苦笑,请不要出了或发生了什么事情开始指责或谴责当事,为什么不想制止这个坏蛋以免伤及他人呢?就要自己人骂自己人呢?这个波兰人他今天伤及了我跑了,明天他还会到中国伤及她人.
我要生下这个孩子,因为这个孩子也是我的,我爱我身上的血和肉.我不打算和这个波兰人要钱或者要他为这个孩子负责任,我只是不要这样的人再在中国伤及她人,同胞们这就是我这个大中国女人的胸襟和希望,请你们谅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6 15: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6 17: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人谈恋爱,就是男人和女人,上升太高了,脱离了基本的东西。不懂政治论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6 1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madbird


    你写的真是太好了。大大支持,每当我跟别人说 I am from China。我永远都觉得很自豪。我们中国人不比别人低任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6 19: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这一段孽缘最终如何,还是得看她自己最后怎么样权衡。
爱恨得失也只有她自己清楚。
何必扯上大国情结。
孩子的去留,楼主有绝对地决定权。给予他生存的权利还是了结他如同一段情债,楼主可要考虑清楚。
希望楼主做出清醒地判断,因为毕竟故事可以分享,人生只有自知。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虫虫 + 10 故事可以分享,人生只有自知, 赞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6 19: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plc20com回复 61# 澡堂


对plc20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6 22: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也找了個老外嗎!?!?!?
回复 43# huanl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7 18: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最宝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7 20: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1# 澡堂

不错,我喜欢这个回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4 03: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篇帖子,我触动很深,关于楼主和那个波兰人的感 情,我们真得不从知晓,但是既然楼主可以和波兰人交往,相信也是受过很高教育的人,网友的回复只是您的一个参考。最后的决定要看您,如果可以挽回,那对于您,对于孩子都 是好事,但是如果对方真是那样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即使是生活在一起,会有幸福吗?可以感 觉得到,您是深深的爱着对方,但是对方是不是值得您去好样爱呢?至于怎么样取舍,都 靠您自己决定,无论怎么您有什么样的决定 ,我们支持您!!交朋友要慎重,更何况是婚姻大事,在此也提醒大家,在外要保重自己,要保护好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6 00: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流了吧,不要让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爸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4-19 22:0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