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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 波兰公民配偶及家人居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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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23: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配偶、依附家人 在波兰的居留合法化
       波兰有关外国人的法规对家庭成员的临时居留许可分两种类型:波兰公民的家庭成员的临时居留许可及外国人家庭成员的临时居留许可。
       外国人法中提及的“家庭成员”一词所指的是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岁)。其他家人,如:兄弟姐妹、已成年子女、父母或远亲等不得提出许可申请,但他们可提出其它情况的临时居留许可申请(依靠家庭关系)。在波兰取得国际保护的无依靠儿童则列为特别处理,其父母被视为关系最近的家人,他们得以利用下列的许可形式。如果儿童为居留合法化的相关人,其申请由父母或法院指定的监护人提出(双亲或监护人之一),无人照护的孩童则由监督人提出。
       原则上,家人必须在波兰居住数年才能获得在波兰永久居留的可能。

      公民的配偶居留合法化
       波兰公民的配偶可以申请针对波兰公民的家人所核发的临时居留许可。波兰公民的配偶与波兰公民间的婚姻关系受到波兰法律认可时,就可以取得许可。
       针对波兰公民配偶的处理程序已经简化。在程序进行期间,申请人不需具备健康保险或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也不需提出在波兰的居住证明。
       该法涵盖许多规避移民法规定中婚姻现象的相关法条,假结婚为拒绝发给许可及撤销许可的根据理由。
       根据新规定,对包括波兰公民配偶在内的临时居留许可申请只能在波兰进行,不能通过领事提出许可申请。外国配偶结婚三年以上才能提出在波兰的永久居留申请,条件是必须具备临时居留许可,于提出申请前在波兰居住两年以上。
       在波兰的有效婚姻
       以婚姻为基础的居留合法化,前提在于其婚姻在波兰具合法性。通常来说,在特定国家中遵循法律所结合的婚姻及在波兰的合法婚姻皆受尊重,然而旧式婚礼并不包括在此,并非所有以宗教仪式举行的婚礼在波兰都能生效。
       波兰并不承认同性配偶。一夫多妻制在波兰属非法,同时拥有一名以上的妻子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非正式关系
       该法给予非正式关系下的家人居留许可的可能性。然而外国人士必须提出下列证明:
• 与波兰人共度家庭生活。
• 该外国人具备一般健康保险所规定的健康保险或由保险公司开具负担在波兰境内医疗成本的证明。
• 拥有定期的稳定收入。
• 拥有居住地点。终止关系该法给予离婚、分居或配偶死亡的外国人在波兰的临时居留许可。如果申请于离婚或分居后提出,该外国人必须证明取得居留许可对其个人利益有重要影响。这类许可只核发一次,最长时间为三年。拒绝发给许可如果在过程中发现待发给许可的婚姻,以规避法规为目的而结合(假结婚)则不发给许可。

下列情况下亦不发给许可:
• 外国人不符合许可发给条件;
• 外国人 的资料被列入不欢迎入境波兰的外国人名单或申根信息系统中,被拒绝入境。
• 因国防、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上的需要。
• 外国人在程序进行期间出示不实信息或文件;
• 外国人士在程序进行期间提出不实证词或隐瞒事实。不得只因外籍配偶在波兰的居留属非法,而拒绝发给许可。当外国人的资料出现在申根信息系统中而被拒绝入境时,在特定情况下(基于人道因素)得以发给临时居留许可。

撤回许可当有下列情况时,许可得以被撤回:
• 外国人在波兰居留的目的中止。
• 外国人不再符合许可发给的要求。
• 外国人的资料被列入波兰不欢迎入境人士名单中。
• 外国人在程序进行期间出示不实信息或文件。
• 外国人在程序进行期间提出不实证词或隐瞒事实。
• 当其在波兰对国防、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造成威胁时。

波兰公民的子女居留合法化
       根据波兰公民法,当子女的父母一方拥有波兰国籍时, 可于出生时依法取得波兰国籍。然而父母可为子女决定选择其他国籍,并因此使子女放弃波兰国籍。此时该子女即需要波兰的居留许可。
       波兰公民的孩童可依家庭关系,取得临时居留许可。
       外国人法同时允许波兰公民的子女取得永久居留许可,条件在于其波兰籍父母之一拥有父母权。未成年的外国人不需符合任何在波兰先前居留的要求。非法在波兰停留的孩童也得以申请此类许可。有外籍配偶的波兰公民的子女居留合法化与波兰公民维持婚姻关系且以波兰公民家人的名义,拥有临时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的子女,得以提出临时居留许可的申请。此为协助外国人子女解决先前婚姻关系的方式。非法在波兰停留的子女也得以申请此类许可。不得只因非法居留的缘故,拒绝其子女的居留许可。在程序进行期间,申请人不需具备健康保险或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也不需提出在波兰的居住证明。

波兰公民的其他家人的居留合法化
     其他波兰公民家人同样可以取得许可权(除了其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以外),如果符合下列根据理由:
- 外国人对家人的经济依赖。
- 在外国人的原籍国中共同经营家庭生活
- 基于医疗理由然而外国人必须提出下列证明:
• 具备一般健康保险所规定的健康保险或由保险公司开具负担在波兰境内医疗成本的证明。
• 拥有定期的稳定收入。

外国人的子女居留合法化
       拥有波兰居留权的外国人的子女居留合法化,视其父母一方的居留许可种类而定。
       父母一方拥有在波兰无限期居留、难民身份、间接接触保护或因人道主义理由的居留许可时,其子女可发给居留许可。
       父母在波兰以国内签证或临时居留许可为基础而居住的子女,在其父母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可以发给临时居留许可。然而其父母一方不需符合以下要求:拥有全民健康保险规定中定义的健康保险,或由保险公司开具负担在波兰的医疗成本的证明,并拥有定期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以依附家人的名义在波兰居留五年的子女,其本身就构成在波兰合法居留的申请条件,可依外国人的成年子女身份申请继续临时居留许可。
       在波兰拥有无限期居留的外国人子女得以发给永久居留,如果该人在其父母一方的临时居留许可有效期间出生,或其父母一方已拥有在波兰的无限期居留权。
       未成年的外国人不需符合任何在波兰先前居留的要求。非法在波兰停留的子女也得以申请此类许可。

依附家人
       这类许可只牵涉仅一名家人在波兰的外国人家庭,而其他家人依附该人。在该情况下只有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年满十八岁以下)才被视为外国人的家人。
       发给配偶及子女的许可由另一在波兰的配偶或父母之一提出申请。在此过程中,包括在波兰的外国人和依附他的家人等双方皆需满足下特定条件。

对被依附者的要求
       配偶及子女前来依附的外国人必须在波兰拥有下列事项:
• 永久居留权或欧盟长期居民居留许可;
• 难民身份、间接接触保护或基于人道主义因素的居留许可;
• 至少两年以上的临时居留许可,其中最近一次的许可发给至少为一年;
• 因进行科学研究所发给的临时居留许可;
• 欧盟蓝卡(高资格要求的就业许可)。
       为家人依附的外国人必须提出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足以维持自身及家人生活的证明,全民健康保险中所定义的健康保险或由保险公司提出负担在波兰境内医疗费用的证明及居住地点等。该项责任不涉及在波兰受国际保护的人士(具难民身份或间接接触保护),前提是针对家人的许可申请必须于取得该类保护的6个月内提起。
       欧盟公民的外籍家人、欧洲经济区协议国或瑞士联邦的公民(除了配偶及仍由欧盟公民抚养的39未满21岁子女和父母,其情况于欧盟成员国公民及其家人入境波兰、居留法及出境法第2条第4点中说明),如果有下列根据理由:- 该外国人对欧洲家人的经济依赖。
- 在该外国人的原籍国共同经营家庭生活
- 基于医疗理由对申请人的要求:

       提出申请时必须出示下列证明文件:
• 该外国人具备一般健康保险所规定的健康保险或由保险公司开具负担在波兰境内医疗费用的证明。
• 具稳定且定期的收入,得以维持开销。(通常该条件由外国人的工资信息可得,由申请人附上);
• 在波兰境内有住房(该要求不涉及欧盟公民的家人)上述要求不涉及在波兰具备难民身份或间接接触保护人士的家人,且其依附家人的申请于在波兰获得保护的6个月内提出。
       离婚、分居及配偶、子女或该外国人所依附的父母之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亦发给许可,如果事关该外国人的切身利益。子女有资格因依附家人而取得许可只有18岁以下的子女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法律规定该项可能性不只限于外国人的亲生子女,同时也包括其行使实际父母权的孩子,如领养孩童或受抚养孩童等(如配偶前一段婚姻所生子女)。许可期限如果家人所将依附的外国人在波兰拥有临时居留权,则针对其家人的居留许可将发给与该外国人居留相同的时间。如果家人所将依附的外国人在波兰拥有永久居留权、欧盟长期居民居留许可或行使任何一种国际保护形式时,则针对家人的许可期限在三年以内。拒绝发给许可如果在过程中发现待发给许可的婚姻,以规避法规为目的而结合(假结婚)则不发给许可。

下列情况下亦不发给许可:
• 外国人不符合许可发给条件;
• 外国人的资料被列入不欢迎入境波兰的外国人名单或申根信息系统中,被拒绝入境。
• 因国防、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上的需要。
• 外国人在程序进行期间出示不实信息或文件;
• 外国人在程序进行期间提出不实证词或隐瞒事实。
• 外国人必须依照波兰对传染病治疗的规定进行治疗时,却不同意治疗(拒绝只针对首度申请,拒绝治疗不能成为后续申请被拒的基础)。
• 提出申请的外国人在波兰曾非法居留或目前非法居留。当外国人的资料出现在申根信息系统中,被拒绝入境时,在特定情况下(基于人道因素)得以发给临时居留许可。撤回许可当有下列情况时,得以撤销许可:
• 外国人在波兰居留的目的中止。
• 外国人不再符合许可发给的要求。
• 外国人的资料被列入波兰不欢迎入境人士名单中。
• 外国人在程序进行期间出示不实信息或文件;
• 外国人在程序进行期间提出不实证词或隐瞒事实。
• 当其再波兰的存在对国防、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造成威胁时。因依附家人而撤销许可时,当考虑子女在波兰的利益及其关系性质、在原籍国家的家庭和文化关系及外国人在波兰的居留时间。波兰公民的家人及外国人的家人的临时居留许可等规定请见该法第5部分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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