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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不是挡箭牌:波兰出台网络直播新规 | 最高可判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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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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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华资讯6月26日报道|在波兰,病态网络直播(Patostreaming)现象已持续数年,引发广泛关注。尽管政府多次发布公告,但至今仍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网络直播指的是通过网络直播暴力、低俗或令人震惊的行为,且通常以盈利为目的。直播者通过观众的“捐赠”获利,而这些捐赠往往鼓励观众挑战尺度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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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参议院近日通过了一项禁止网络直播特定内容的法案。该法案由法律与公正党(PiS)与公民联盟(KO)分别提交的两份措辞相近的议会草案合并而成,最终以52票赞成、26票反对、零票弃权获得通过。法案目前已提交总统卡罗尔·纳沃茨基,须经其签署方可正式生效。

根据《刑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凡在互联网上传播涉及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虐待动物或侮辱他人的内容,即便当事人事先表示同意,亦将面临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若相关内容涉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重,刑期区间为三个月至五年。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同时设有明确的免责条款:在艺术创作、教育教学、新闻报道或科学研究等活动框架内,以及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目的而实施的相关行为,不在刑事追诉之列。

负责牵头起草公民联盟提案的议员莫妮卡·罗莎强调,该法案的立法意图并非针对侵犯他人身体完整权等行为本身,而是专门惩处以牟取商业利益、扩大网络影响力为目的、对上述行为进行传播的行为。正因如此,即便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行为,一旦被录制并以此为目的公开传播,同样将受到法律制裁。

罗莎还就免责条款的设置背景作出进一步说明,指出在某些情形下有必要明确排除相关行为的违法性。"设置这一例外条款,是为了防止有人将社交媒体上直播的《罪与罚》等文学作品误判为色情直播,"她举例解释道。

免责条款以下情形不构成犯罪:艺术创作、教育教学、新闻报道、科学研究,以及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目的的相关行为。后续程序

按照法定程序,纳沃茨基总统自收到法案之日起有21天时间作出决定——签署通过、行使否决权,或将其提交宪法法院进行合宪性审查。若总统签署,该法规将在《法律公报》正式公布后第30天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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