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177|回复: 3

外交部提醒公民赴波兰等六个申根成员国注意事项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09-9-18 13: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9月18日电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为避免持中国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在比利时、德国、法国等申根国家转机前往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及马耳他六个免签申根成员国受阻,外交部领事司谨提醒:根据双边协议,持中国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可免签赴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及马耳他六个申根成员国,但须乘直航前往上述六国。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免签人员如过境其他申根国家前往上述六国,则须提前办妥有关申根国家的签证。
发表于 2009-9-18 21: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直航?比如在瑞士转机但不出机场算直航?听说转机都不行,必须要居留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22: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 华沙 叫直航,中间不转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9 05: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 华沙 叫直航,中间不转机的。
xp2 发表于 2009-9-18 15:52

哈哈。。。。传说中的2011年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5-17 06:5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