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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欧•波兰商业系列解读•企业所得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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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2 17: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简介:刘建云,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毕业,PMP会员,持有欧盟绿卡,曾就职于中兴通讯、华为公司,担任过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营销经理、销售总监,18年工作经验,13年欧洲工作经验,波兰萃欧公司创始人之一,2019年新书《华为系创业版图中崛起的30位门徒》成员之一。

波兰萃欧公司简介:
萃欧成立于2015年2月,为中、波合资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波兰首都华沙,萃欧专注波兰投资、留学、移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团队核心成员为原华为高级管理人员。萃欧是波兰留学咨询行业第一品牌,并在所有业务领域开创性地树立了多个标志性成功案例。

萃欧可提供的服务:
1. 留学咨询服务:包括本科、硕士、中小学留学申请,留学签证
2. 投资设厂咨询:注册公司,银行开户,财务对接,公司运营指导
3. 移民签证咨询:工作签证,工作居留卡,波兰创业投资项目对接
4. 法律咨询服务:萃欧和合作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法律支持和援助
5. 房产投资服务:购买房产,房产装修,房产运营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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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波兰工作,或者是来波兰设立公司,掌握一定的税务知识,这是必须的。这是因为,在波兰这样的欧洲国家,税收是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对于税收,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定义,按章纳税是每个个体及经营实体的责任和义务,不容半点马虎,如有触碰,将会面临严重的处罚。计划用一系列篇章,并结合萃欧的实际经验,介绍波兰税赋方面的主要知识。

正文:

企业所得税来自于其英译Corporate Income Tax名字得来,缩写为CIT,企业所得税征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因此波兰语直译名称也叫”法人所得税”。在波华人一般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SP zoo以及股份有限公司SP SA即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一般的合伙制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则由相关责任人缴纳个人所得税PIT。

纳税主体: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主要为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 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协会,基金会等),也包括少部分非法人组织(住房社区,学校等)。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主体不仅包括在波兰注册的企业也包括在波兰取得收入的外国企业,这里我们需要引入一个概念:“税收居民”和“非税收居民”。“税收居民”指注册地在波兰的企业,需对其全部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全部收入就是企业在全球各地取得的所有收入。而“非税收居民”即不在波兰注册的外国企业,只对其在波兰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所得税。同时由于《中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签订,双方居民企业在对方领土取得的收入一般只在本国缴税,只有一些特定的收入如利息,股息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可以按照规定税率直接上缴给对方国,并且上缴的税额可以抵扣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比如某项收入在波兰已经上缴了10%, 而这项收入按照中国税率本应缴纳25%,但受益于税收协议,在中国只需上缴剩下15%)。

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不仅要理解“企业”的含义,即纳税主体,也要理解“所得”的含义,即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就是企业取得的各类所得,也称“应税所得”,波兰税法根据所得来源将应税所得分为以下两类:
1. 经营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服务所得,利息所得等企业一般经营活动所得。
2. 资本利得,指股息收入,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转让,财产转让,专利权转让等
如果企业同时拥有这两类所得,需单独核算各自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具体见下面“税额核算”内容。

税额核算:
企业所得税 = 应税所得*税率,其中 应税所得 = 应税收入-税前扣除
结合上段,企业的应税所得包括经营所得及资本利得,需分别计算:经营所得=所属的应税收入-所属的税前扣除,资本利得=所属的应税收入-所属的税前扣除,然后乘以税率得到各自应付的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某类所得的应税收入小于税前扣除,则企业负有“亏损”,其亏损额可以抵减未来5年内每年创造的这类应税所得,但每年最多只能抵扣50%的亏损额。举个例子,假设某个企业2016年亏损额为10000兹罗提,2017年创造应税所得15000兹罗提,2018年创造20000兹罗提,则2016年亏损额的50%分别可以抵扣2017和2018年的应税所得,因此2017年实际应税所得为15000-5000=10000兹罗提,2018年为20000-5000=15000兹罗提。需要强调的是,经营所得的亏损额只能抵扣经营所得的应税所得,而资本利得的亏损额也只能抵扣资本利得的应税所得,两者不交叉。

正如前文所述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大部分情况下是“应税所得”,即“应税收入”减去“税前扣除”,但也存在无法使用“税前扣除”,直接从“应税收入”里征收所得税的现象,比如股息红利或其他类似的利润分红,以及所有外国企业在波兰取得的收入,也是从“应税收入”里直接征收所得税,而不考虑其“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率:
波兰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主要分为两档:
1. 19%-基本税率,适用于所有经营所得及资本利得
2. 9%-适用于小型纳税企业及新办企业的经营所得(资本利得仍按19%)。小型纳税企业指年收入(包括VAT)不超过120万等值欧元的企业,而新办企业不包括通过并购或资本重组等方式开立的企业,新办企业在其第一个纳税年度可以享受9%的税率。

此外对于农业,林业等少数行业免征所得税或由其他相关税法管辖,对于研发型企业的产权收入仅征收5%的优惠税率,对于在经济特区内开立的企业也提供各类所得税减免政策,对于股息分红这类直接从应税收入里征收所得税的也是采用19%的税率。

波兰企业不仅要为自身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也作为扣缴义务人从支付给外国企业(非税收居民)的某些收入中代扣代缴应付所得税额,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预扣所得税Withholding Tax”。预扣税的设置主要是为了防止不可控的非居民企业逃税漏税,只能通过本国支付收入的企业来控制税收上缴。目前对于非居民外国企业在波兰取得的收入按以下税率征收所得税:
1. 19%-股息红利
2. 10%-海运和空运收入
3. 20%-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其它服务费
但是由于《中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签订,中国企业在波兰取得的收入一般只需缴纳给中国政府,而一些特定收入也可以选择按规定的税率上缴给波兰政府,比如股息和利息按10%,特许权使用费根据不同类别按10%/70%的税率上缴,在波兰缴纳的税额也可抵扣在中国按照中国税率应缴纳的税额。
--未完待续--

权申明:正文作者刘建云,原创,版权归波兰萃欧有限公司ChinEuro Sp. z o.o.所有,如需转载,必须在正文开始前醒目处注明作者姓名“刘建云”及来源微信公众号“萃欧”,转载时,文字不允许改动,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删减、改编、拼接及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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